二手房卖房违约如何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3-12-31 16:41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其交付义务;
4、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认定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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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常见的违约情形:
1、出卖人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
2、出卖人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3、出卖人未能依约按时履行其交付义务;
4、出卖人卖房后反悔并要求解除合同或主张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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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违约情形包括的内容:
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
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
3、卖家不签收定金;
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
5、卖方直接毁约。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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