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通知书上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我该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13 07:42
劳动合同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若实际工资少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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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协商索要工资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者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及时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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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不是劳动合同,所以招聘信息工资与实际不符并不违反劳动法。用人单位网上发布的职位信息如果与事实不符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事实与劳动合同约定不符的,公司需要承担法定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工资发放是否合法,主要参考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表和法律规定,如果其工资核算符合合同的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合法或认定为双方对工资支付进行了实际变更。招聘启事中的“承诺”,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者,另外,该承诺不构成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招聘启事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法律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关薪酬的约定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尽量争取将用人单位的承诺写在劳动合同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分析工资发放是否合法,主要参考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表和法律规定,如果其工资核算符合合同的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合法或认定为双方对工资支付进行了实际变更。招聘启事中的“承诺”,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者,另外,该承诺不构成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招聘启事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关薪酬的约定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尽量争取将用人单位的承诺写在劳动合同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资发放是否合法,主要参考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表和法律规定,如果其工资核算符合合同的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合法或认定为双方对工资支付进行了实际变更。招聘启事中的“承诺”,是针对不特定的应聘者,另外,该承诺不构成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因此,招聘启事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关薪酬的约定应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劳动合同的内容与用人单位承诺的内容是否一致。尽量争取将用人单位的承诺写在劳动合同中,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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