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只退10万彩礼是否合理?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24 13:44
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具体退还多少以男方给付的数额为限制,由双方协商。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相关法律:
如果是索要“天价彩礼”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具体退还多少以男方给付的数额为限制,由双方协商。
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相关法律:
如果是索要“天价彩礼”等,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的,而不是金钱。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以下情形的花费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友情链接: 杭州请律师 重庆合同律师 杭州离婚律师 湖州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滨州律师 济宁律师 郴州律师 三亚律师 保山律师 合肥律师 镇海律师 龙游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 杭州债务律师 金溪律师 临川区律师 北京昌平区律师 广州海珠区律师 广州花都区律师 涡阳县律师 天津武清区律师 兴化市律师 沛县律师 兴义市律师 郸城县律师 长沙律师 鹿邑县律师 商丘律师 高密市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