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1-24 19:41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成立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有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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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成立条件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体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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