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车辆不转让怎么办?

编辑:吴律师 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 发布于2024-03-13 21:40
你好,依据约定协商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根据挂靠协议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另一方不转让车辆所有权的,可以持机动车买卖合同和身份证,向区车辆登记法院提起诉讼。它主张对方应配合机动车所有权的转让,胜诉后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单方到车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车辆号牌、驾驶证、车辆登记证等,并附生效判决书。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1、机动车灭失的;2、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友情链接: 榆林律师 律师免费咨询网 郑州二七区律师 新沂市律师 合肥瑶海区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成都律师 云南律师 固镇县律师 东莞律师 河北律师 鸡西律师 濮阳律师 长沙律师 益阳律师 遵义律师 象山律师 平湖律师 仙居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成都成华区律师 太和县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耒阳市律师 仙桃市律师 扬州律师 武汉律师 南京律师 鄂尔多斯律师 宜宾律师